方案制定到位。根据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大回访”活动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今年来我区自行受理并办结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梳理,并制作回访对象汇总表;在11月10日至30日期间,对全区范围内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回访。组织落实到位。根据受援人户籍所在地不同,分别采取上门联系、电话征询、邮寄和短信等方式开展回访。对于区内受援对象,由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上门回访;对于外区和外省市对象,由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进行电话征询和邮寄《征询意见表》。宣传服务到位。以“大回访”活动为契机,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听取受援人对方便申请、依法受理、服务态度,以及援助案件的承办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办事效率。同时,积极做好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