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恒桥和许祥飞。
张恒桥和许祥飞两人均系江苏阜宁人,分别于1993年、1996年从老家来上海打工,均暂住于普陀区桃浦镇金光七队张家桥某号院内。老乡兼邻居,两家人关系较为“热络”,张、许两人也称兄道弟,同时同出。1999年10月16日下午4时许,张妻与许妻因琐事在院内争吵了起来,两人互不相让,越吵越凶。张许两人非但不加劝阻,反而也加入了“热战”,紧张态势不断升温。张持一把不锈钢水果刀捅进许的腹内,继而许祥飞也操起一把菜刀砍向张恒桥的头部、颈部及左肘处。经司法鉴定,许祥飞腹腔开放性损伤、积血、构成重伤,张恒桥多处软组织创伤构成轻伤。
张、许两人的行为均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现已被批准逮捕。
温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