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是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兴建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行为的规定。近年来,为规范楼堂馆所的建设工作,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纪委先后下发通知,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开展对违规行为的清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违反规定修建豪华楼堂馆所的行为,在少数地方和部门仍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淡漠,是非观和荣辱观颠倒,党纪政纪和制度法规观念松弛。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背后,隐藏的往往是将个人的荣辱得失放在党和人民利益之上的错误的政绩观,甚至在一些违规行为的背后存在着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修建楼堂馆所问题,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指的是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相关具体规定,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