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镇某社区的刘先生,儿子正值高考备考关键时期,而楼上的凌先生老俩口,近期因特殊情况,年幼的小外孙也到家里居住,小孩玩耍时产生的噪音影响了楼下高考生的学习,并产生了焦虑情绪。刘先生曾多次与凌先生沟通,但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双方矛盾逐渐升级,关系变得紧张。无奈之下,刘先生向社区解纷工作站求助。
耐心倾听明事实“真相”
接到解纷需求后,调解员首先请双方当事人依次陈述事件经过。刘先生称楼上近期长时间产生噪音,严重影响了儿子的学习和生活,经多次沟通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导致双方关系日益紧张,矛盾逐步升级。
凌先生解释,自己家中平常只有他与妻子二人居住,白天妻子上班,家中只有他一人,基本不会产生太大噪音,家中并无常住儿童,只是偶尔会有2岁半的小外孙来访。他认为幼儿玩耍时确实会有些声响,但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他很难完全限制孩子的活动。
刘先生对此解释表示不满,指出近期凌先生家的小孩几乎是常住状态,噪音持续不断且音量较大。他特别强调了自己儿子即将参加高考的特殊情况,担心持续的噪音干扰会影响儿子的学习效率和高考成绩。
凌先生则解释了近期小外孙长住的特殊原因——女婿生病,导致女儿和外甥暂住在他家约一周时间。他表示这种情况很快就会结束,并反驳了产生“很大噪音”的说法。
情理结合破矛盾“困局”
在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激动、陈述向指责转变之际,调解员及时介入,呼吁双方保持冷静,强调今天聚在一起的目的是为了协商解决问题而非相互指责,并提出邻里之间应当互相体谅、和睦相处的基本原则。
为找准矛盾的关键点和破局的着力点,调解员向刘先生询问了此次调解最核心的诉求。刘先生表示,他最希望楼上能尽量保持安静,为儿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复习环境,顺利迎接即将到来的高考。
随后,调解员先向凌先生解释了高考对一个学生人生的重要意义,需要特别理解刘先生及其家庭的心情和诉求,并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建议凌先生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特别要注意控制噪音,如小外孙来时,可尝试将孩子的活动区域安排在客厅而非直接位于刘先生儿子卧室上方的房间,以减轻对楼下学生的影响。
在调解员的耐心解释和引导下,凌先生表现出了理解和合作的态度。他承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会尽量减少噪音,让小外孙尽可能减少来家次数,用实际行动支持楼下学生的高考备考。
互谅互让解邻里“心结”
调解员对双方达成的共识进行总结、确认,强调在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双方更应换位思考,持续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这起邻里噪音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具体问题,更体现了智慧的法治理念和正确的价值导向。从法律层面看,此案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和权利行使的重要规定,处理邻里关系应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说明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应当合理考虑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特殊需求。
在本案中,凌先生一家有权在自己家中正常生活,包括偶尔让小外孙在家中居住;同样,刘先生家里的高三学生也有权在相对安静的环境中学习备考。当双方权利存在冲突时,需要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平衡点。调解员通过引导双方互相理解、共同让步,既维护了双方合理范围内的权利,也守护了邻里和谐的美好氛围。“小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的纠纷解决机制,提高了社会治理效能,维护了社区和谐。
(资料来源: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